【中国白银网12月17日讯】为尽快恢复消费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,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,西安市政府近日发布了《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市场消费若干措施》,主要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;促进家电产品消费升级;发展网络消费;推动新兴消费;提振消费信心,优化消费环境五个方面制定了相关措施。
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方面,《措施》提出,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。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替换力度,对新能源公交车按照国家财政补贴标准的1∶0.5给予地方财政补贴。
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轿车企业总产量超过上年度同期产量的,每增加一辆车奖励1000元,每户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(2018—2020)的通知》(陕政办发〔2018〕50号)、《陕西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》(陕公通字〔2018〕74号)、《西安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》(市政办发〔2018〕125号),对符合条件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,及时落实政府补助。
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,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,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.5%征收增值税。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,促进二手车加快流通。大力推进二手车出口试点,对认定的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,按照年度完成二手车辆出口实绩(完成实际出口并注销车辆),给予1000元/辆的奖励,每户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/年。
鼓励农村车辆消费升级,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,优化新车注册登记服务。有条件的区县、开发区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.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,可给予适当支持。
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汽车销售模式,引导其采用线上体验选车、签约购车以及“互联网直播+上门试驾”等新零售方式。支持汽车生产企业积极拓展市场,参与政府采购。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活动,对参加市内规模以上展会的,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30%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。
(文章来源:电缆网)